有了性的生活,自然有生命的延续,与哺乳的努力,这是动物无不如此。到了人类,对于恋爱的融合,自我的延长,更有意识,所以亲子的关系,尤为浓厚。近时识者所说儿童的权利,与父母的义务,便即据这天然的道理推演而出,并非时新的东西。至于世间无知的父母,将子女当做所有品,牛马一般养育,以为养大以后,可以随便唤他骑他,那便是退化的谬误思想。英国教育家戈思德(Gorst)称他们为“猿类之不肖子”,正不为过。
日本津田左右吉著《文学上国民思想的研究》卷一说,“不以亲子的爱情为本的孝行观念,又与祖先为子孙而生存的生物学的普遍事实,人为将来而努力的人间社会的实际状态,俱相违反,却认作子孙为祖先而生存,如此道德中,显然含有不自然的分子”。祖先为子孙而生存,所以父母理应爱重子女,子女也就应该爱敬父母。这是自然的事实,也便是天性。
文学上说这亲子的爱的,希腊诃美罗斯(Homeros)史诗《伊理亚斯》(Ilias)与欧里毕兑斯(Euripides)悲剧《德罗夜兑斯》(Troiades)中,说赫克多尔(Hektor)夫妇与儿子的死别的两节,在古文学中,最为美妙。近来诺威伊孛然的《群鬼》(Gengangere),德国士兑曼(Sudemann)的戏剧《故乡》(Heimat),俄国都介涅夫(Turgenjev)的小说《父子》(Ottsy idjeti)等,都很可以供我们的研究。至于郭巨埋儿、丁兰刻木那一类残忍迷信的行为,当然不应再行赞扬提倡。割股一事,尚是魔术与食人风俗的遗留,自然算不得道德,不必再叫他混入文学里,更不消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