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案发生之后,受害者一定要鼓足勇气进行报案,要相信警方会将案件侦破并将罪犯绳之以法。同时,警方一方面要照顾受害者的心理,慢慢开导做好思想工作,要让其对警方默不作声的情况消失。另一方面,要对已受理的案件加大处理力度,增进办案能力,加快办案效率,转变警察的形象,让受害者遭受的损害可以得到及时的弥补,尽其所能将伤害减到最低。这样,强奸案发而不报的现象才会得到及时、根本的解决。
第二节 注意分析虚假信息
强奸案件和盗窃、抢劫案件也有一些较为相似的地方,就是在接到报案后准确判断案件的性质。有些强奸案件中,受害人可能为了一己私利而报假案,甚至隐藏事实真相污蔑他人。在侦查过程中探案者一定要秉着公正的态度,既不能大发怜悯之心,偏向受害者,也不能偏袒所谓犯罪嫌疑人。只有坚持公正、公开地勘查现场、搜集线索、分析情报,才能确定案件性质,查清事件真相。
1999年3月的一天,法国东北部城市阿拉斯城警局接到公民拉佩拉报案,称自己受到好友科里森的性侵犯,要求警方对其进行逮捕。
警方接到报案随即展开调查。在调查过程中,警方发现,这位受害女士和被举报的作案人是从小一起长大的好友,两人平时感情极为亲密。虽然两人都已结婚成家,并分居两地,拉佩拉住在阿拉斯城,而科里森则住在法国首都巴黎市。但是,两个人常有信件、电邮来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