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战争的借口:马神甫事件与“亚罗”号事件
正如一位西方学者所指出的:“由于克里木战争法国和英国之间建立起来的利害一致,使两强有可能并且有精神准备对中华帝国采取共同行动。不管是外交上进行干涉也好,还是军事上进行干涉,要找些借口总是轻而易举的事!”英法两国发动战争的借口分别是1856年10月发生的广东“亚罗”号事件和同年2月发生的广西马神甫事件。
在中美《望厦条约》和中法《黄埔条约》中,都有关于允许外国人在五口传教、中国官吏对外国传教士一体保护的规定。法国更是得寸进尺,逼迫清政府于1846年2月20日(道光二十六年正月二十五日)明诏弛禁传教,并发还康熙年间封闭的天主教堂址等。但清廷的诏谕中同样保留了对外国传教士及中国教徒的某些限制,即“其有借教为恶及招集远乡之人勾结煽诱,或别教匪徒假托天主教之名借端滋事,一切作奸犯科应得罪名,俱照定例办理。仍照现定章程,外国人概不准赴内地传教,以示区别”。但是,披着宗教外衣的外国传教士不顾条约规定,公然无视清政府的法令,屡屡潜赴内地传教,更在外国领事裁判权制度的庇护下,假传教之名,行不法之实。1853年(咸丰三年),法国巴黎外国宣道会传教士马赖由广州非法潜入贵州,再由贵州天主教会派遣,偕其助手和中国信徒白小满和曹贵,潜赴广西西林县传教。他们到西林后,广收无赖匪棍入教,包庇教民横行乡里、抢掠奸淫、胡作非为,激起民愤。1855年夏天,西林乡民将马赖告至县衙,西林知县黄德明慑于公愤,派勇将马赖带至县署,劝其离境。马赖离开西林不数月,复于是年冬天再度窜入西林。而此时西林县知县已由张鸣凤接任,他一改前任知县迁就曲护的做法,对不法教徒严加惩处,处死多人,并据朝廷法令,限令马赖离境。但马赖未加理睬。1856年2月24日,马赖与其25名中国教徒同时被捕。3月5日,西林县当局在审讯之后,将马赖、白小满、曹贵处死。是为“马神甫事件”,又称“广西西林教案”。当时,法国与英、美等国互相勾结,企图逼迫清政府全面修约而不得结果,正千方百计寻找武装侵略中国的口实,在得知此事后,乃决定抓住这个借口,挑起侵华战争。9月28日,法国外长瓦尔斯基为此曾与英国驻法大使考莱会谈,声称法国政府“已下定决心要从这次残忍的凶杀事件中得到充分补偿。如果法国代办谈判失败,而且他手头没有足够的兵力的话,就打算从本土派一支远征军去”。同时,法国政府希望“倘一旦必须采用压迫的手段时,英、美两国政府是会和他们联合一致,为遭受惨杀的无辜基督教徒复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