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柴火
《纲目》
【主治】痈疽发背不起,瘀肉不腐,及阴疮瘰疬流注,臁疮顽疮,然火吹灭,日炙二次,未溃拔毒止痛,已溃补接阳气,去腐生肌。凡一切补药诸膏,宜此火煎之。但不可点艾,伤肌。(时珍)
【发明】〔震亨曰〕火以畅达拔引郁毒,此从治之法也。
〔时珍曰〕桑木能利关节,养津液。得火则拔引毒气,而祛逐风寒,所以能去腐生新。《抱朴子》云:一切仙药,不得桑煎不服。桑乃箕星之精,能助药力,除风寒痹诸痛,久服终身不患风疾故也。
〔藏器曰〕桑柴火炙蛇,则足见。
芦火、竹火
《纲目》
【主治】宜煎一切滋补药。(时珍)
【发明】〔时珍曰〕凡服汤药,虽品物专精,修治如法,而煎药者鲁莽造次,水火不良,火候失度,则药亦无功。观夫茶味之美恶,饭味之甘,皆系于水火,烹饪之得失即可推矣。是以煎药须用小心老成人,以深罐密封,新水活火,先武后文,如法服之,未有不效者。火用陈芦、枯竹,取其不强,不损药力也。桑柴火取其能助药力,烰炭取其力慢,栎炭取其力紧。温养用糠及马屎、牛屎者,取其缓而能使药力匀遍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