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作品中的丑是通过艺术形象显现出来的,而艺术形象必然包含内容与形式两个方面。丑的形象作为内容是对生活中具有否定意义的事物的反映,作为形式是对色彩、线条、节奏、语言等的结构安排。因此,我们对审丑快感的考察也就可以从内容与形式及其关系来展开。
那么,丑作为一种艺术内容是怎样引起我们的快感的呢?这可以从以下三点加以说明。
第一,丑是一种背景,用来衬托美的丽质。无论在生活中还是在艺术中,美的东西都不是孤立地存在。美的东西总是同丑的东西相比较而存在、相斗争而发展的。心理学的实验证明,对比效应是人感知事物的一大特征。高个子在矮个子旁边显得更高;白色在黑色包围中显得更白;健美置身于病态旁显得更健美;崇高与卑劣相比较显得更崇高;美与丑相对照显得更美。早在我国汉代,刘安在《淮南子·说山训》中就讲过:“求美则不得美,不求美则美矣。求丑则不得丑,不求丑则有丑矣。”意思是说,美与丑是对立中的存在,两者是相反相成的。离开丑孤立地去求美,得不到美;相反,若能把丑置于美之旁,那么美就在对比中显露出来了。晋代葛洪也在《抱朴子》一书中说:“不睹琼琨之熠烁,则不觉瓦砾之可贱;不规虎豹之彧蔚,则不知犬羊之质漫。”并进一步说:“锐锋产乎钝石,明火炽乎暗木,贵珠出乎贱蚌,美玉出乎丑璞。”看不见美玉的光辉闪烁,就感觉不到瓦砾的低贱;看不见虎豹的文采,就感觉不到犬羊的丑陋;“锐”“明”“贵”出乎“钝”“暗”“贱”,而美则出乎丑。葛洪的意思也是说美与丑相比较而存在。他所说的“美玉出乎丑璞”,并非指美直接来源于丑,而是说丑乃是美的一个背景和条件。在这个问题上讲得最透彻的是法国作家雨果。他说:“根据我们的意见,滑稽丑怪作为崇高优美的配角和对照,要算是大自然给予艺术的最丰富的源泉。”“古代庄严地散布在一切之上的普遍的美,不无单调之感;同样的印象老是重复,时间一久也会使人生厌。崇高与崇高很难产生对照,人们需要任何东西都有所变化,以便能够休息一下,甚至对美也是如此。相反,滑稽丑怪却似乎是一段稍息的时间,一种比较的对象,一个出发点,从这里我们带着一种更新鲜、更敏锐的感受朝着美而上升。鲵鱼衬托出水仙,地底的小神使天仙显得更美。”[1]雨果在这里把“丑怪”当作艺术的要素,并不是没有道理的。因为典型美诚然光彩夺目,但如果把美之外的一切都摒弃的话,那么时间一长,就像已经秩序化的事物所常有的情形一样,到后来就变得单调、浅薄、陈腐了。所以雨果提出了一个美丑对照的诗学原则,那就是“丑就在美的旁边,畸形靠近着优美,丑怪藏在崇高的背后,美与丑并存,光明与黑暗相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