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节 关于直接情感的论述
无论直接的或间接的情感都是以痛苦与快乐为基础的,并且以产生任何一种感情为目的,只要呈现出某种祸福来就已足够,关于这点我们非常容易观察到。在痛苦与快乐被除去以后,热爱与痛恨、骄傲与谦卑、欲望与厌恶及我们大多数的反省或者次生的印象也都立即消失了。
从祸福不用丝毫准备地最为自然地产生的那些印象,就是伴随着意志作用的悲伤和喜悦、欲望和厌恶、希望和恐惧等直接情感。凭借一种原始的本能,心灵倾向于趋福避祸,尽管这些祸福只是被认为存在于观念和任何将来的时期之中。
但是如果从一个和我们自己或者其他人相关的对象产生的一个直接的痛苦或者快乐印象,这并没有阻止爱好或者厌恶及相关的情绪发生,而进一步却在与某些心灵中潜藏的原则会合之后,骄傲或者谦卑,爱或者恨等新的印象被刺激起来。让我们趋向或躲避对象的那个倾向依旧在发挥作用,但是却与一些间接情感结合起来了,这些间接情感是由印象与观念的双重关系而产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