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初距晋已远,史家撰述少有顾忌,多能据事直书,故于“成败得失之际,十亦得七八”[63]。《晋书》确有“好采诡谬碎事,以广异闻”[64]的缺点;但从今天的观点来看,这些“诡谬碎事”对于人们认识晋代的社会生活,也还是可以参考的。
三、“八书”和“二史”
“八书”“二史”,是南北朝和唐初史家撰写的南北朝时期(包括隋朝统一时期)各有关皇朝史事的十部正史。“八书”包含:《宋书》《南齐书》《梁书》《陈书》,以上是南朝四史;《魏书》《北齐书》《周书》《隋书》,以上是北朝(包括统一后的隋朝)四史。“二史”是:《南史》,通记南朝史事;《北史》,通记北朝与隋朝史事。“八书”“二史”所记述的历史内容,在时间、空间和重大史事上,有许多交叉、重叠,相互间的联系十分密切。因此,这里采用综合述评的方法,以阐明其间的种种联系。
(一)撰述梗概
从大的时间范围来看,“八书”“二史”撰成于两个时期:《宋书》《南齐书》《魏书》成书于南北朝,其余的都成书于唐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