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接到报案随即展开调查。在调查过程中,警方发现,这位受害女士和被举报的作案人是从小一起长大的好友,两人平时感情极为亲密。虽然两人都已结婚成家,并分居两地,拉佩拉住在阿拉斯城,而科里森则住在法国首都巴黎市。但是,两个人常有信件、电邮来往。
受到调查的科里森声称自己是一家通信业巨头公司的经理,有妻有子,家庭和睦,绝对不会做出如此荒唐之事。科里森怀疑他是被人污蔑的。
警方在了解情况后做出判断怀疑此案件有诈。原因有二:
一是,在案发现场警方并没有找到可以说明科里森对女方实行性侵犯的证据,女方只提供了一条科里森所穿的未清洗的内裤。并声称作案人实施犯罪后将其遗忘在己处。但是在女方身上也没有找到相关的精斑等痕迹物证。
二是,根据受害者和作案人的共同朋友描述,二人原本就有相当暧昧的关系,甚至可能具有通奸之嫌。而据警方进一步了解,拉佩拉的丈夫欲要拿她和科里森的“奸情”为由向法院起诉,和拉佩拉离婚。警方分析,受害人可能出于财产纠纷的考虑而污蔑科里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