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男子15元自助餐吃两小时被老板轰走”的新闻登上热搜榜榜眼。 据海峡都市报,6月12日,一天津网友在网上发文称: “15元一位的自助餐,一名男子在天津一家自助餐厅内吃了两个小时,老板娘嫌吃得太久直接将他轰走。 老板娘怒怼男子:‘从11点吃到1点,谁家吃饭吃两小时’。 该男子则回怼老板娘:‘你写点了吗,我愿意吃,咋的?’。 随后,男子还称店家‘打自己’”。 有网友称“头一次听说因为吃太久了被赶”,还有人称“15元吃2小时,确实过分了。” 这条新闻迅速引起全网特别是消费者的广泛关注和热议。 那么,餐厅有权让该男子离开吗? 林达师认为,对此事件,不能简单地站在某一方立场进行评判。商家和消费者都应当承担起各自的责任义务,共同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 从契约关系角度看,顾客在用餐时间上的选择权应得到尊重。 作为一种特殊的餐饮形式,自助餐的本质在于顾客支付固定费用后,可在一定时间内自由选取、享用食物。 在此过程中,商家和顾客形成隐性契约关系,商家提供食物及场地,顾客享有在一定范围内自由选择及消费的权利。 从法律层面来看,商家有权维护其正常营业秩序,确保其资源合理利用,但此权利不是无限制的。 商家在要求顾客遵守用餐时间限制之前,应确保已以明确合理的方式告知了顾客此规定。 如果商家没事先告知,未在显眼位置、菜单上标注用餐时间限制,那么这可能涉及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消费者有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 这意味着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服务时,有权根据其需求及喜好进行选择,并要求商家提供公平合理的交易条件。 如果商家以不合理的理由或方式,限制消费者的权益,那么此行为可能侵犯消费者权益。 就本事件而言,如果餐厅在顾客进店前没有明确告知用餐时间限制,那么餐厅要求该男子离开,可能缺乏法律依据。 如果餐厅已经明确告知了用餐时间限制,并且此限制是合理的,那么餐厅有权要求该男子离开。 从社会伦理角度看,商家除了追求经济利益外,还应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尊重消费者的权益。 如果商家的行为过于强硬,或不合理,可能会引起消费者的不满,进而影响商家的声誉。 从消费者角度看,应尊重商家的权益及规定。 消费者有权享受公平合理的交易条件,但不意味着可以无视商家的规定,无限制地占用商家的资源。 消费者按照其节奏享受自助餐服务时,应注意其行为符合商家的规定,避免给商家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如果消费者的行为确实影响到了商家的正常营业,那么消费者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义务。 从经营者角度看,商家有权维护其正常营业秩序及利益。 在自助餐经营中,翻台率是一个重要的指标,直接关系到餐厅的盈利能力和运营效率。 如果某个顾客长时间占用座位,会影响餐厅的翻台率,从而影响商家的经营效益。 因此,商家在一定情况下,对顾客用餐时间进行适当限制,是有其合理性的。 如果顾客的行为,明显影响到了其他顾客的正常用餐体验及商家正常经营秩序,那么应平和地引导管理的顾客行为。 各位看官,您有什么看法,请留言商讨。 【图片及视频来源:海峡都市报,椒点视频,星视频,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