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照马县百姓均已内迁安置完毕,受命三人已经完成任务,因三人均因保护百姓与蒙古人作战而死。
属下依明律,继任父亲伯柒捕快之职,衙役刘山茶去世时未成家、衙役钱三留有遗孀秦氏和三岁孩子钱风。
属下代此三人向大同府复命!”
说完,伯生拿起一张陈旧的公文,双手呈起。衙役接过这张饱经岁月的泛黄的公文,送到通判手里,通判小心翼翼的展开黄纸,看到有照马县的红印,他向胡知府微微点头。
“念。”胡知府道。
通判一字一句念道:“山西大同府照马县令王柏川令:遵钦命,大同府內迁照马县百姓事宜,今诸吏事繁,恐乱。酌内迁事杂,为护关外百姓秩序,特命照马县吏捕快伯柒、衙役刘山茶、衙役钱三,留守至內迁完成,待事毕,自回大同府复命。尔等谨记保关外百姓周全,不得有误。抄送至照马县衙捕快伯柒,衙役刘山茶,衙役钱三。正德五年腊月初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