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更重要的原因是,战后美国全球战略的重点在欧洲而不在亚洲。它不愿分散力量因小失大。
于是,第三种抉择便成了必然的了。
美国政府觉得采纳第三种抉择有这样几个有利的条件:
第一、1945年8月下旬国共两党开始和谈,两党之间已经产生了“国共代表会谈纪要”。在“纪要”中,国民党政府对于共产党提出的“和平建国基本方针”给予了承认,并同意“长期合作,坚持避免内战,建设独立、自由和富强的新中国。保证人民享受一切民主国家的人民在平时应享有的身体、信仰、言论、出版、集会、结社之自由,释放政治犯,积极推行地方自治,实行由下而上的普选。当然,美国政府对国共重归于好的前景并不十分乐观,但杜鲁门总统认为,既然有了一个双方都签订了的协定,那就存在着对国共争端进行调处,鼓励双方从事协商,尽力避免内战发生的基础。
第二、“使中国成为远东稳定因素”,在美国看来,就是通过政治解决中国问题,形成以蒋介石国民党为中心的“统一、强大的中国”。美国是企图在不投入美军的情况下,置中国于美国控制之下。
第三、中国共产党为和平解决国共争端而提出的一系列改革要求,如废止国民党一党专政、成立联合政府、保障人民的民主权利等,属于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范畴,也是一般西方资产阶级民主政权所具有的,美国是可以接受的,而且,美国政府也希望蒋介石政府做一些改革,如组建以国民党为主体的亲美的联合政府。杜鲁门清楚地看到,以现在的中国政府,如不进行某些必要的改革,就可能失去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