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律师找到木器经销公司经理时,他却矢口否认了对这幢楼房的产权,并当即列出一串证明人,还提供了产权人的姓名。结果欲盖弥彰,引起了律师的怀疑。律师当即前去调查核实,邻县工商局的市场管理和农贸市场建设指挥部均证实,此房产权归木器经销公司所有。在事实面前,该经理无言以对,只得放弃了悄悄卖房的打算,作价后将楼房充抵了东寺服装企业的债务,事后据知情人讲,木器经销公司已将买主找好,价格说妥,马上要办过户手续,没想到你们先下手为强了。
以快取胜,兵贵神速,打仗如此,催款亦是如此。打仗贻误战机要失败,催款贻误时机则同样会追悔莫及。机不可失,时不再来,在催款活动中显得更加重要。对“催款”人员来说,时间就是金钱,时间也是机遇,时间还可以是证据,时间里面出效益。案例二中,如果东寺服装企业追款动作迟缓,很可能使木器经销公司经理在邻县搞的小动作得逞,那么,就将是另一种结局了。商场竞争瞬息万变,非人力可以控制。
为此,催款人员除了树立正确的时间观念以外,还要懂得时机的把握和处理技巧。因为在许多情况下,即使得到好的时机,如果不能有效合理地使用,也难收到良好的预期,与机遇擦肩而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