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姆雷特 为什么他要比别人长久一些?
甲 丑 因为,先生,他的皮硝得比人家的硬,可以长久不透水; 尸体一碰到水,是最会腐烂的。这儿又是一个骷髅;这骷髅已经埋在地下二十三年了。
哈姆雷特 它是谁的骷髅?
甲 丑 是个婊子养的疯小子;你猜是谁?
哈姆雷特 不,我猜不出。
甲 丑 这个遭瘟的疯小子!他有一次把一瓶葡萄酒倒在我的头 上。这一个骷髅,先生,是国王的弄人郁利克的骷髅。
哈姆雷特 这就是他!
甲 丑 正是他。
哈姆雷特 让我看。(取骷髅)唉,可怜的郁利克!霍拉旭,我认识 他,他是一个最会开玩笑、非常富于想象力的家伙。他曾经把 我负在背上一千次;现在我一想起来,却忍不住心头作呕。这儿本来有两片嘴唇,我不知吻过它们多少次。——现在你还会挖苦人吗?你还会蹦蹦跳跳,逗人发笑吗?你还会唱歌吗?你还会随口编造一些笑话,说得满座捧腹吗?你没有留下一个笑话,讥笑你自己吗?这样垂头丧气了吗?现在你给我到小姐的闺房里去,对她说,凭她脸上的脂粉搽得一寸厚,到后来总要变成这个样子的;你用这样的话告诉她,看她笑不笑吧。霍拉 旭,请你告诉我一件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