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表 《奏定学堂章程》初等小学堂必修科课程表
此项学堂之设立,以府、厅、州、县之各城镇为原则。在创办之初,至少大县城内必设三所,各县著名大镇必设一所,名曰“官小学堂”。至于私人集资建立,由个人者曰私小学堂,由团体者曰公小学堂。官设小学堂永不令学生贴补学费,虽未实行强迫教育,亦寓有义务教育的意义了。学级编制分三种:凡儿童的工夫深浅同等,能编为一班者,称单级小学堂;凡儿童的工夫不等,须编为二级以上者,称多级小学堂;在一日内,分儿童为两起授课者,称半日小学堂。
四 高等小学堂
高等小学为儿童受教育的第三步,以“培养国民之善性,扩充国民之知识,壮强国民之气体”为宗旨。照章以在初等小学堂毕业升入者为合格,但开办之初,凡十五岁以下,略能读经而性质尚敏之儿童,亦有投考的资格。学习年数以四年为限。学科凡九:一、修身,二、读经讲经,三、中国文学,四、算术,五、中国历史,六、地理,七、格致,八、图画,九、体操。此外视地方情形,可加授手工、商业、农业等科目为随意科。修身教材以《四书》为主,经学教材以《诗经》、《易经》及《仪礼》的《丧服经传》为必读之书。凡儿童读经,每日约读一百二十字,每年应读二万八千八百字。总计四年应读十一万五千二百字。仍以古诗歌代替音乐科,不过诗歌字句可选读较长的——五七言均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