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三,来兑,凶。
六三阴柔不中正之人,说不以道者也。来兑,就之以求说也。比于在下之阳,枉己非道,就以求说,所以凶也。之内为来。上下俱阳,而独之内者,以同体而阴性下也,失道下行也。
《象》曰:来兑之凶,位不当也。
自处不中正,无与而妄求说,所以凶也。
九四,商兑未宁,介疾有喜。
四上承中正之五,而下比柔邪之三,虽刚阳而处非正。三,阴柔,阳所说也,故不能决而商度。未宁,谓拟议所从而未决,未能有定也。两间谓之介,分限也。地之界则加田,义乃同也。故人有节守谓之介。若介然守正,而疾远邪恶,则有喜也。从五正也,说三邪也。四,近君之位,若刚介守正,疾远邪恶,将得君以行道,福庆及物为有喜也。若四者,得失未有定,系所从耳。
《象》曰:九四之喜,有庆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