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建的义务】附庸的义务种类极不一致。凡封主有远方的军事,附庸必须自备资斧去参加,不过每年以四十天为限。遇附庸间有争执时,他必须应封主召集的命令,前往参与审判。此外附庸负有种种金钱上的义务,如封主的长子成年行骑士礼时、封主嫁女时,以及封主被掳取赎时,附庸均须缴纳相当的金钱。最后凡封主经过附庸的居住地时,附庸有招待食宿的义务。
【封土的种类】封土的大小极不相同,所以重要的程度亦各不相等。大的如公爵、伯爵的封土直接受自国王,权力的宏大几乎和国王无异。小的如普通骑士的封土,一年的收入有时还不够维持自己的生活和养马的费用。我们要知道封土总是由子孙世代相传下去的。只要附庸和他的继承人能够一心忠顺,尽他的义务,那么封主和其子孙就不能随意把封土收回。因此封主除课税和要求附庸服务外,对于封土几乎别无权力。所谓的封土差不多已变为附庸的产业,封主所享有的只是一点占有权的影子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