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炎武把“性善”与“怀私”统一起来,认为人之怀私属于道德行为,是完全合乎情理的现象。他说:“天下之人各怀其家,各私其子,其常情也。为天子为百姓之心,必不如其自为”,“于是有效死勿去之守,于是有合从缔交之拒,非为天子也,为其私也。为其私,所以为天子也。故天下之私,天子之公也。公则说,信则人任焉。”[85]若“合天下之私,以成天下之公,此所以为王政也”[86]。顾炎武把“人情怀私”视为人生正当的“常情”,而“天下之私”、“天子之公”也都是以“人情怀私”为依据的。就好比天子关心百姓,不如关心自己那样周全,臣民“效死”的行为,也不是为君王而是为自身的私利一样,人人都有自私自利之心。如果帝王能够考虑到百姓皆有其私,而且能够顺应和利用这种“怀私”,并“合天下之私为天下之公”,国家就大治了。
顾炎武“合私成公”的思想,实质上是对旧道德说教虚伪性和荒谬性的一种揭露。他认为,口头上宣扬“以公灭私”,行动上却在“以恤其私”,是口是心非、骗人的。在关于个人之私与天下之公的关系上,他与黄宗羲一样,具有肯定自私、尊重个性、崇尚自由的思想萌芽。
王夫之从其气一元论的宇宙观出发,对以往的人性论作了批判和综合。他提出“性者生理也”的命题。“生理”是指人类整个生命、气质所包含的理。在他看来,不管是物还是人,其本质都是由气规定的,因此,理不能离开气,性即气即理:“夫性即理也,理者理乎气而为气之理也,是岂于气之外别有一理以游行气中者乎?”[87]这是说,性是气及气的理,没有离开气的纯理,也没有离开气的纯乎理的性。王夫之进一步认为,所谓性,是由气化生成的具体形质之性,因此又不可以离开形质而言性,因为“质者,性之府也;性者,气之纪也;气者,质之充而习之所能御者也。然则气效于习,以生化乎质,而与性为体,故可言气质中之性,而非本然之性以外,别有一气质之性也。”[88]这表明气质中的性与本然中的性是相一致的。他针对程朱气质之性的论点批评道:“所谓‘气质之性’者,犹言气质中之性也。质是人之形质,范围著秆生理在内:形质之内,则气充之。而盈天地间,人身以内人身以外,无非气者,故亦无非理者。理行乎气之中,而与气为主持分剂者也。故质以函气,而气以函理”,“是气质中之性,依然一本然之性也”[89]。在这里不难看出,王夫之虽然沿用程朱关于“性即理也”、“气质之性”等旧命题和范畴,但都给予了新的诠释,注入了气一元论的内容,明确否定宋儒关于“气之外别有一理”和气质之外另有一“本然之性”的谬论。尤其是他提出,大而言之,虚空皆气,离气更无他物;而质者为气之凝,理者乃质之所然,性者则气之理也;就天而言,曰道;就人物而言,曰性;就天授以人而言,曰命等主张,从而把气、质、性、命、道、理看成是一个事物相互联系的几个方面,则是十分精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