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郡县制相对应,国家政府中的贵族政权在战国时代也变成了官僚政权。这是和传统的世族世官制相对而言的新的政治制度,官吏的选拔任免不再以宗族血缘关系为依据,而是代之以个人的能力。入仕的官僚不再是终身制和世袭制,和国君之间没有任何血缘关系,俸禄取代了采邑,和宗法体制下的官僚形成了区别。新旧官僚在行政事务上也有很大的区别。战国以前,宗法政权体制是军政合一的,周王室和各诸侯国的卿大夫集行政权和军事权于一身。战国以后,各国官僚体制一个显著的变化就是将相的分离,将相权力的分离和相互牵制,更有利于君主的集权。
郡县制作为当时先进的政治制度,为社会稳定和发展,为国家的统一和强大起到了重要作用。秦始皇在全国范围内推行的郡县制,奠定了中国地方政治行政体系的基础,构建了两千多年中央集权封建王朝的基本框架,而与其相配合的大一统观念也深入人心。
2.春秋战国时期的社会变化
春秋战国时期为社会大变动时代,就社会结构而言,家族的解体以及编户齐民的出现,是最为引人瞩目之事。由社会结构以及生产力方面的变化,推动着社会在方方面面的变动。然而,就是在这个社会大变动的时代,民族融合的脚步加快了,为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形成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