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部门职责,统协管理机制,将0~3岁早期教育服务纳入公共服务体系
首先,应确立0~3岁早期教育主管部门,统一负责0~3岁早期教育服务事业的规划、建设、发展和监管。上海市已成为全国第一个构建0~3岁早期教育服务体系的城市,率先确立了由教育部门牵头管理0~3岁早期教育服务工作,会同各相关职能部门对0~3岁早期教育机构进行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的机制。可借鉴上海等地区探索的有益经验,建立规范的0~3岁早期教育服务管理体制,明确具体负责各项工作任务的职能部门,整合利用卫生计生、教育、民政、税收、工商等部门的资源,各部门合力统协0~3岁婴幼儿教育管理。
其次,将0~3岁早期教育服务纳入公共服务体系,将构建0~3岁早期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提升到解决妇女后顾之忧以促进妇女就业和发展、保障“二孩”政策落实、满足人民需求、提升人民幸福感、实现国家繁荣和富强的战略高度。我国公共服务体系的建设是伴随经济体制的改革而发展的。[18]20世纪80年代末,我国经历了经济体制改革,这场变革旨在减轻企业责任、增加企业的活力与竞争力,但同时也导致了企业福利体系瓦解和下岗等问题的产生。这一时期国家承担起公共保障责任,建立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企业职工医疗保险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在农村也建立起“五保”“特困”和“低保”等制度,政府投入也持续增加。然而对于作为企业和社区服务体系中最重要的内容之一的学前教育,政府几乎没有任何行动和投入[19],甚至在体制改革大背景下出现了一些地区简单套用企业改革做法,将幼儿园推向市场的现象。例如江苏省宿迁市将全市337家幼儿园全部改制为民营,一度出现事业发展方向偏差、师资流失、教育质量整体下降等现象,学前教育的基础性和公益性被“改”得荡然无存。[20]服务本质上应属于社会公益事业,不仅对个体的终身发展具有重要的基础性价值,而且对于国家和社会发展具有长效的收益和补偿功能。国家应重新审视和定位0~3岁早期教育服务事业,将其纳入政府公共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