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标准》具有以下5个突出特点:一是对幼儿园教师的师德与专业态度提出了特别要求;二是要求幼儿园教师高度重视幼儿的生命与健康;三是充分体现幼儿园保教结合的基本特点;四是强调幼儿园教师必须具备的教育教学实践能力;五是重视幼儿园教师的反思与自主专业发展能力。
《专业标准》的颁布实施使幼儿园教师的培养培训、任用和专业发展有了明确的导向和具体的要求,对于幼儿园教师素质的提升和幼儿园工作质量的保障所起到的作用是不言而喻的。
(四)幼儿园教师国培项目的实施
长期以来,幼儿园教师的职后培训实施以地方为主、幼儿园为主和教师自费为主,致使幼儿教师专业发展长期处于低水平状态。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的“3年内对1万名幼儿园园长和骨干教师进行国家级培训,各地五年内对幼儿园园长和教师进行一轮全员专业培训”等规划要求,2012年,教育部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指出要“实行幼儿园教师5年一周期不少于360学时的全员培训制度,培训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幼儿园按照年度公用经费总额的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扩大实施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以上国家级文件的规定表明,财政性幼儿园教师培训将成为幼儿园教师培训的重要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