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歆的理论经后来的学者,特别是章学诚(公元一七三八至一八〇一年)、章炳麟(公元一八六九至一九三六年)予以发展。刘歆的理论主要是说,在周朝(公元前一一二二〔一〇四六——译者注〕至前二五六年)礼崩乐坏(即社会动乱、政制解体)之前,即周朝前期,吏与师不分。换句话说,政府各个部门的官员便负责把有关这一部门的知识传下去。这些官吏和贵族诸侯一样,是世袭的。因此,当时只有“官学”,没有“私学”。这就是说,当时没有任何私人教师,担任教师的都是政府的官吏。
按照这个理论,当后来周朝皇室失去权力时,官吏们也失去了原来的优裕地位,而散落民间,他们便以私人身份招收学生,传授他们的知识。这时,他们已经不是“官”,而成为“师”。就在教师与官吏分化的过程中,兴起了诸子百家。
刘歆这段分析的原文是:
“儒家者流,盖出于司徒之官……游文于六经之中,留意于仁义之际,祖述尧舜,宪章文武,宗师仲尼,以重其言,于道最为高。孔子曰:‘如有所誉,其有所试。’唐虞之隆,殷周之盛,仲尼之业,已试之效者也。”
“道家者流,盖出于史官,历记成败存亡祸福古今之道,然后知秉要执本,清虚以自守,卑弱以自持……此其所长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