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二六年十月十四日,鲁迅附记。
上海通信
小峰兄:
别后之次日,我便上车,当晚到天津。途中什么事也没有,不过刚出天津车站,却有一个穿制服的,大概是税吏之流罢,突然将我的提篮拉住,问道“什么?”我刚答说“零用什物”时,他已经将篮摇了两摇,扬长而去了。幸而我的篮里并无人参汤榨菜汤或玻璃器皿,所以毫无损失,请勿念。
从天津向浦口,我坐的是特别快车,所以并不嚣杂,但挤是挤的,我从七年前护送家眷到北京以后,便没有坐过这车;现在似乎男女分坐了,间壁的一室中本是一男三女的一家,这回却将男的逐出,另外请进一个女的去。将近浦口,又发生一点小风潮,因为那四口的一家给茶房的茶资太少了,一个长壮伟大的茶房便到我们这里来演说,“使之闻之”。其略曰:钱是自然要的。一个人不为钱为什么?然而自己只做茶房图几文茶资,是因为良心还在中间,没有到这边(指腋下介)去!自己也还能卖掉田地去买枪,招集了土匪,做个头目;好好地一玩,就可以升官,发财了。然而良心还在这里(指胸骨介),所以甘心做茶房,赚点小钱,给儿女念念书,将来好好过活。……但,如果太给自己下不去了,什么不是人做的事要做也会做出来!我们一堆共有六个人,谁也没有反驳他。听说后来是添了一块钱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