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相信有一种为害的艺术,他说:“在一张画或一座像与一个无邪的心的堕落之间,其利害之孰轻孰重,固不待言喻。……不说艺术对于民族风化的影响,即以它对于个人道德的影响而言,已是不可估计。”(《沙龙论》)
这种思想且更进一步而要求艺术应当辅助道德之不足。实在说来,凡是对于一件艺术品首先要求它是“美”的人们,并不对它有何别的需求。“美”已经是崇高的、足够的了。美感所引起我们的情绪,无疑地是健全的、无功利观念的、宽宏的,能够感应高贵的情操与崇高的思想的。但前人们只要求艺术品以一种怜悯的或轻蔑的共通情绪时,那必然要把艺术品变成道德的忠仆。“使德性显得可爱,使罪恶显得可怕,使可笑显得难堪:这才着一切执笔为文,调色作画,捏泥塑像的善良之士的心愿。”(《画论》)“……你应当颂赞美丽的、伟大的行为,指斥恬不知耻的罪过,贬罚暴君,训责恶徒。描写残忍的行为令人为之义愤填胸,描写壮烈的牺牲令人低回慨叹……你的人物是无声的,但于我不啻是启示一切的神灵……”(《画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