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不要过度地“为”。为办成一件事也许你需要找十五个人帮忙,但如果你找了一千五百人呢?只能引起大反感、大麻烦,反而办不成了。
第四,不要斤斤计较地“为”,不要得不偿失地“为”。你为了一点蝇头小利而大动干戈,徒徒贻笑大方,至于造成的后遗症更是不堪设想。
第五,不要“为”那些丢人现眼的事,如钻营、吹嘘、卖弄、装疯卖傻……
第六,不要张张扬扬、咋咋呼呼地“为”。如一般写作人都是愿意自己的东西发在大报大刊上,更愿意发在头版头条上。但我对自己的探索性的东西,都特意寻找小报小刊上发,并特别关照不得发头条。我对于获得三等奖或不获奖也特别心安理得,无他,有利于平衡,有利于你过别人也要好好过也。
第七,可以树立远大目标,以求自己有所作为,但也可以调整与修改目标,不“为”那种已经被多次证明“为”也“为”不成的事。如发明永动机之类。
其他属于“无为”范畴里的注意事项还多着呢,如不投机取巧,不感情用事,不忽冷忽热,不滥发脾气,不标榜自己,不整人害人,不算计得过于精明,不预报自己即将取得惊人成就。总之,也许我们无法为众人设计规定出谁谁应该为什么做什么的蓝图,因为各种人条件、处境、志趣、价值选择是太不同了,正常情况下应该允许这种不同这种多样性。我们不可能建议人人成为赚大钱的企业家,我们无法建议人人都去搞发明创造,但是我们至少可以建议他们不要去做什么,不要去做蠢事坏事,不要去做愚而诈的事,不要去做逞一己之私愤而置后果于不顾的不负责任的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