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玥其实套用的是明、清时期的司法机构组成,建议由刑部,大理寺,都察院,合称三法司。三法司互相合作又互相制约,共同对皇帝负责。
刑部掌天下刑法,设尚书为长官,设左、右侍郎为副官,设十三清吏司之郎中、员外郎、主事等为属官。
大理寺掌天下案件的复核驳正,大理寺少卿和左右寺丞辅佐之。
都察院由原御史台更名而成,其主掌监察,但亦参加对重大案件的审判,并对刑部、大理寺实行监督。
此提议在韩玥与元臻的反复沟通,共同努力下,很快就得到众大臣的支持,最后由萧池点头。
接下来到地方官的组成,没有太大变动,进行的很快。
然后是取仕机制,取消原有的世袭,子承父业等方式,增加试考,招考等多元化的方式。
反正目的就是有才能者有机会,无真才实能,就算坐上高位也得掉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