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不得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者形象。在广告中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者形象, 属于借助社会公众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信任牟取不正当利益, 应当予以禁止。
3?? 不得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 等用语。广告应当真实、客观地介绍商品或者服务, 不得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 等绝对化用语。经济社会生活是不断发展变化的, 对商品或者服务的任何表述都不应该是绝对化的。在广告中使用绝对化用语, 不但容易误导消费者, 而且可能不正当地贬低了同类商品或者服务, 因此法律明确予以禁止。
4?? 不得损害国家的尊严或者利益, 泄露国家秘密。维护国家尊严和利益、保守国家秘密, 是每一个中国公民应尽的义务。广告内容损害国家的尊严或者利益、泄露国家秘密的, 应当予以禁止。例如, 在广告中散播辱华言论, 承担国家涉密尖端装备制造任务的企业在其广告中泄露装备相关信息等, 都违反了本项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