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银行承兑汇票
银行承兑汇票具有极强的融资功能,同城、异地结算均可使用。承兑申请人可以在资金不足的情况下,通过申请银行承兑,以承兑银行的信誉作为付款保证,获得急需的物资。持票人急需生产资金时,既可以向开户银行申请贴现,也可以向供货单位背书转让票据。票据到期,承兑申请人不能足额交存票款时,承兑银行兑付票款后,将不足部分转入其逾期贷款户。它是将商业信用与银行信用完美结合的一种结算方式。由于票据的流转环节多,提示付款期限长,查询难度大,容易造假,是目前票据结算风险防范的重点之一。
4.商业承兑汇票
商业承兑汇票是由付款人或收款人签发,经付款人承兑的商业汇票,同城、异地交易均可使用。持票人需要资金时,既可以申请贴现,也可以背书转让。承兑人作为付款人,付款保证程度视企业的信誉高低而定,一般讲它的付款保证性没有银行承兑汇票高。
5.支票
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存款业务的银行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支票包括现金支票和转账支票。现金支票只能用于支取现金,转账支票只能用于转账。2007年7月开始,支票可以在全国范围通用,这就使支票的运用更加方便灵活,为企业广泛使用。但在支票结算中可能存在签发空头支票、支票上的实际签章与预留银行印鉴不符等问题,存在一定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