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网络的飞速发展,一些不法分子,运用新的计算机技术手段进行犯罪,呈现出犯罪的科技化、智能化,有组织的犯罪越来越多,而无论是刑警还是经警,在侦查此类案件的过程中,难以适应新的犯罪形势,通常还是靠调查、走访、摸排等人海战术,采用的还是传统的破案方式,网络技术落后,难以应对新型犯罪。
在八九十年代,我们的刑事科学技术也曾面临一样的困境,一样是技术落后,人才匮乏,经过这些年的努力,天网的覆盖和高科技的技术支持,我国的刑事技术已经走在了国际前列,比如说人脸识别技术已经相当成熟,08年举办奥运会的时候,大量应用到了人脸识别技术,这一阶段标志着我国的人脸识别技术的应用进入规模化。机器将人脸的特征进行数据化,从而做到了精准快速的识别,这一技术的突破等于为监控摄像头上配备了强力的武器,一些明星的演唱会变成“逃犯自投罗网会”。
现在没人敢轻视刑事科学技术,网安部门也是同样的道理,由于经费紧张、人才匮乏以及对网络安全的重视程度不够等因素,我们的网络安全部门没有先进的技术设备,人员没有相应的网络技术,导致对网络犯罪无从下手。区县级的网络安全科室或大队有名无实,有的科室甚至只有一两名民警,所使用的技术设备仅有两三台电脑,日常工作也只是充当“网络巡视员”,起到提醒警示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