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先生。”两个小厮听他的说笑,比拿到酒钱还高兴。
高狄沙对留下来侍候的一个伙计说:“告诉你,小子,楼下有个看门女人,住在一个破窑里,有时在那里烧烧饭消遣消遣,像当年诺雪加洗衣服[69]一样。你去向她求告一番,要她关心一下我们饭菜的冷热。对她说:约翰–法朗梭阿·高狄沙的儿子,贫民世家高狄沙的后代,斐列克司·高狄沙,多多拜上她,祝福她。去吧,小心侍候,每个菜都要弄得好好的;要不然,仔细你的屁股!”
大门上的环子又响了一下。
高狄沙道:“才子安杜希来啦。”
进来的是个胖胖的青年,不高不矮,大圆脸,从头到脚像个帽子司务的儿子;五官长得毫无棱角,外表稳重,看不出是个精明家伙。他本是穷得愁眉苦脸,一看见饭桌上摆得齐齐整整,酒瓶的封口与众不同,顿时笑逐颜开,快活得不得了。他听到高狄沙的叫喊,淡蓝眼睛亮了一亮,把大脑袋从右到左移动了一下,一张脸活像卡摩克人[70]。他招呼包比诺的态度很古怪,既不卑躬屈节,也不表示尊敬,仿佛很不自在而又放不下架子。那时他正认识到自己没有一星半点的文才,觉得与其写出作品来卖不到钱,不如做个文坛企业家,踏在文人雅士的肩膀上做生意。低声下气求人的手段已经用尽了,钻门道找出路的委屈也受够了,他打算改变作风,像实力雄厚的金融家一样,故意装得神态傲慢。但开场总得有一笔资本才行,恰好高狄沙跑来告诉他,只要把包比诺的头油捧上台,他的开办费就有了着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