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捐是以前遗留下来的称呼。
‘自行车使用牌照税’从51年开始一直交到86年。
86年之后改名叫‘自行车车船使用税’,一直开征到2007年才全国免征。
其中,77年包含自行车税的五种地方税下放给地方管理,部分地区就开始暂免了自行车税的征收。
90年后各地又陆续恢复征收4元钱的自行车税。
越到后面收税成本越来越高,2000年左右基本没人去查,交税的人也就越来越少,各地也就慢慢免征了这项税。
66年,这时候的自行车税还算有点小贵。
全国大部分地区交2块4毛钱,一辆自行车大多在150元上下,也即是每年1.5%左右的持有成本。
有些个别地区更高,比如粤省66年交4元整,67年之后几年交3元4毛钱。
税务部门每年都会安排一个月的时间,在各大路口开设临时缴税点。
平常的时候,税务部门还会时不时的拉上治安局的人在路上联合查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