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史为鉴,老子提醒为政者要注意三点:(1)对人民要有足够诚信,否则百姓也不会信任你。(2)上下诚信,就不要老是宣传自己。(3)最根本的原则是,不管办成了多大好事,要打心眼里承认自然如此,老百姓也认为自然如此,世上从来就没有救世主,全是人民自己所为!
第十八章
大道废,有仁义。智慧出,有大伪。六亲不和,有孝慈。国家昏乱,有忠臣。
这一章,老子表述他的历史观,其中充满了深刻的辩证法思想。
人类早期,生产行事一切顺自然而为。自然无为,是自然的本质,是社会的根本原则,这就是道。后来私有制出现,有了剥削与压迫,不可能再用自然无为原则来处理不同人群之间的关系,自然无为的大道原则废退了,代之而起的是亲仁原则。仁,从“二”从“人”,指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这种关系中最根本的是血亲之爱。于是人们用血缘之爱为原则来规定一切、处理一切。渐渐地血亲之间也有了矛盾冲突,为此人们又诉诸义。即提出一些合宜的理性原则来规范与裁判人的行为。这就是大道废有仁义的历史过程。老子的这一历史观内涵很深,值得好好玩味。
“智慧出,有大伪。六亲不和,有孝慈。国家昏乱,有忠臣。”这真是十分精彩的历史辩证法的大手笔!没有智慧,不会有人为,智慧越多,人为越多,从另一方面看虚伪也越多。这是智慧的正负作用。六亲之间争吵不和了,这才需要提倡孝慈,树立孝慈典范,供人们效法,以缓解六亲间的矛盾。国家昏乱,有人谋逆篡权了,这时才能显出谁是忠贞之臣。老子的论述使我们想起了恩格斯的论点。他说,正因为有偷盗现象,人们才提“偷盗可耻”的道德信条。道德所提倡的,正是社会所缺失的。人为的道德信条,都是治社会病症的药方。社会无病,则返璞归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