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在财产问题上老人完全可以依照个人意愿通过遗嘱继承方式处置自己的财产。《继承法》第16条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遗嘱是单方面的法律行为,老年人设立遗嘱时,无须征得遗嘱继承人的同意,也不需要得到其他法定继承人的赞同。只要遗嘱是老年人真实意思的表示,遗嘱就能获得法律的认可,具备法律效力。但是,受传统文化的影响,谈订立遗嘱,似乎是一件不吉利的事情,因此我们国家上没有订立遗嘱的传统。
不过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很多人开始重视遗嘱在解决财产纠纷上的作用。2013年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和北京阳光老年健康基金会联合建立了中华遗嘱库。北京市60岁以上老年人只需携带身份证件和遗嘱原件前往中华遗嘱库登记中心,即可免费办理遗嘱登记。如果老人尚未订立遗嘱或对订立遗嘱过程不了解,中华遗嘱库将安排专业律师提供免费咨询,指导老人订立遗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