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人之间几把豆子和粮种的交换,似乎使他们结成了兄弟,只是王龙虽然年轻却占了老大的位置,而老秦也从来没有忘记他是受雇于人,住在一间属于别人的屋里。
到第五年年终的时候,王龙自己便很少在地里干活,他的地增加了很多,他得把全部时间用在销售他的农产品和指挥雇工上面。他没上过学,不识字,感到非常不便。另外,他觉得这也是件不光彩的事。每当在买卖粮食的店里签合同的时候,譬如签了多少小麦和稻米的合同,他就必须谦恭地对城里那些高傲的经纪人说:“先生,请给我念念好吗?我自己太笨了。”
他还觉得不光彩的是,当他必须在合同上签字时,另一个人甚至一个小伙计会蔑视地抬起眉毛,用毛笔蘸着墨,匆匆写下“王龙”这两个字。但最使他觉得不光彩的是替他签名的人开他的玩笑:“是龙王的龙还是聋子的聋?还是别的什么字?”
而王龙不得不谦卑地答道:“你怎么写都行,我实在不知道怎么写我的名字。”
这是秋后的一天,粮店的几个小伙计中午闲着没事,正说着粮店里发生的这些事情,他们比王龙儿子大不了多少,但却发出了一阵阵哄笑声。王龙听了以后非常气愤,在穿过自己的田地回家时,他自言自语地说:“哼,城里那些家伙谁都没有一寸土地,可是每个人都能像鹅一样咯咯地笑我,这只是因为我不识字。”这时他渐渐消了气,心里说:“我一不会读,二不会写,也确实使我有些丢人。我不能让大儿子再下地了,他应该进城里的学校去读书。以后我到粮市上去,他会替我念账写账,也不会有人再这样嘲笑我这个种地的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