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说,“我”是意识行为的统摄者,处于意识之流的核心,意识行为从我这里“发射”出去,最后又回归到我这里。我的“发射”功能就是意识行为的方式,具有一种指向作用,即“意向性”,而意向性所外指的对象,并不是外在的客观的东西,而是意识之内的“意向相关对象”。“我”作为意识之流中的一个“极”,会通过各种各样的意识行为指向意识对象。通过这种方式觉察到的“我”是纯粹自我或先验自我。
在胡塞尔看来,“先验自我”是先于世界的,是我们进行“判断”的唯一源泉,外在的事物、自然乃至身体都是存在的,但如果没有“我”,它们的存在没有任何意义,“我”作为思的活动的“中心”和“发射极”,首要的作用就是赋予对象以意义。“对象世界,是为我而存在的世界,是现在和未来都一直是为我而存在的世界,是仅仅因为我才会存在的世界——这个世界及其全部对象都要从我自己这里,也就是从唯一与先验现象学还原相联结后才居于首要位置的自我这里,派生其全部意义和存在方式。”[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