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测绘法》的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1992 年12 月28 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2002 年8 月29 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一次修订,2017 年4 月27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二次修订,本书简称《测绘法》)第八章“监督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 地理信息生产、保管、利用单位应当对属于国家秘密的地理信息的获取、持有、提供、利用情况进行登记并长期保存,实行可追溯管理。
从事测绘活动涉及获取、持有、提供、利用属于国家秘密的地理信息,应当遵守保密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
地理信息生产、利用单位和互联网地图服务提供者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的,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
(七)《密码法》的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2019 年10 月26 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本书简称《密码法》)第一章“总则”规定:第二条 本法所称密码,是指采用特定变换的方法对信息等进行加密保护、安全认证的技术、产品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