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时祭先礼节
《礼·内则》:“君赐食,命之祭,然后祭。”《玉藻》:“后祭先饭。”《论语》:“虽蔬食菜羹,必祭必齐如也。”《左传·襄二十八年》:“叔孙穆子食庆封,庆封泛祭,穆子不悦。”注:“食有祭,示有所先也。泛祭,远散所祭,不共。”故穆子恶之。然则祭亦有礼节,远散所祭则失礼。似将祭品置于食案,不以器盛。今农家飨南亩食于野者,将食必先以勺酌饭洒之,犹周礼之遗;而士大夫则否。孔子曰“礼失求诸野”,岂不然欤!
古食器类别:载食器、造食器、取食器;箸尚不重
《周礼·天官》:“笾人掌四笾之实。”“醢人掌四豆之实。”又,《左传》:“染指于鼎。”《论语》:“一箪食,一瓢饮。”《说苑》:“鲁有俭者,瓦鬲煮食而美,盛之土铏,以进孔子,孔子如受大牢之礼。弟子曰:‘瓦甂,陋器也;煮食,薄膳也,先生何喜如是乎?’”又,《考工记》:“夫人享诸侯,案十有二寸。”是皆载食之器也。笾与箪皆竹制,豆则木制,鼎则金,瓢则瓠。以鼎为最贵,子路所谓“吾亲殁之后,南仕于楚,累茵而坐,列鼎而食”也。以瓢为最俭,庄子所谓“剖之以为瓢”也。又,《礼运》疏:“中古之时,虽有火化,未有釜甑。”釜甑与鬲,皆造食之器。又,《曲礼》:“饭黍,毋以箸。”《易》:“不丧匕鬯。”《考工记》:“梓人为饮器,勺一升。”《汉书·礼乐志》:“勺椒浆。”勺者,酌浆而饮之也;匕者,载食;箸者,挟食,皆取食之器也。又,《曲礼》:“羹之有菜者用梜,无菜者不用梜。”梜者,箸也。是周时箸尚不要也。